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医院迁建项目(一期)工程建设项目消防设计审查意见

时间:2021/7/17 10:47:25 关键词: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电源监控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

十建消审字〔2021〕第058号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医院迁建项目(一期)工程建设项目位于十堰市林荫大道一号线,设计单位为十堰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本次审查共5个单体,分别是A栋、B栋、C栋、裙房、地下室等,总建筑面积56189.58平方米。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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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栋:-2层/9层(1层—3层为裙房),高39.30米,建筑面积7257.22平方米,为一类高层公共建筑,耐火极限设计为一级,框架剪力墙结构。4层—6层为住院病房,7层为医院办公室,8层—9层为计算机中心、报告厅和远程诊疗中心等。室外设计有消防车道、消防登高场地;设置有室内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联动控制系统、疏散指示与应急照明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电源监控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建筑灭火器、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

B栋:-2层/13层(1—3层为裙房),高55.50米,建筑面积13568.51平方米,为一类高层公共建筑,耐火极限设计为一级,框架剪力墙结构。4层—12层为住院病房,13层为手术室和产房。室外设计有消防车道、消防登高场地;设置有室内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联动控制系统、疏散指示与应急照明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电源监控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建筑灭火器、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

C栋:-1层/6层(1层为裙房),高21.9米,建筑面积6063.85平方米,为多层公共建筑,耐火极限设计为一级,框架剪力墙结构。2层为门诊,3层为丙类物资储备库,4层为住院病房,5层—6层为员工休息室。室外设计有消防车道;设置有室内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联动控制系统、疏散指示与应急照明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筑灭火器、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

裙房:共3层,建筑面积14000平方米,为多层公共建筑,耐火极限设计为一级,框架剪力墙结构。1层为急诊和体检中心、检验和影像中心、设备用房(送风机房、柴油发电机房)、物资储备(丙类)、厨房和餐厅,2层—3层为医院门诊及康复治疗。室外设计有消防车道;设置有室内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联动控制系统、疏散指示与应急照明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电源监控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建筑灭火器、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

地下室:共-2层,建筑面积15300.00平方米,耐火极限设计为一级,框架剪力墙结构。-2层为设备间和汽车库,-1层为设备间、汽车库和急诊大厅(可直通室外)。设置有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筑灭火器、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机械排烟和机械补风系统等消防设施。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等有关规定,经审查,该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不合格。

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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