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相关政策规定

时间:2021/1/22 14:10:05 关键词:电气火灾探测器,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GB12487.2-2014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第2部分 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中第5.2.5条明确规定:“探测器的报警值应设定在20mA-1000mA之间”在工程实际应用中,现场用电设备及接线规范情况不同,其漏电流值也不尽相同,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来设置探测器的报警值,我们出厂默认的剩余电流报警值为500mA。但是施工中可能会遇到漏电流很大,甚至超过1000mA的情况,这时就需要我们的调试人员协助现场人员分析查找漏电原因。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9.1.4  非独立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不应接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探测器回路。

9.1.7  当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用于电气火灾监控时,可接入电气火灾监控器。

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设置

9.2.1  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应以设置在低压配电系统首端为基本原则,宜设置在第一级配电柜(箱)的出线端。在供电线路泄露电流大于500mA时,宜在下一级配电柜(箱)设置。

9.2.2  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不宜设置在IT系统的配电线路和消防配电线路中。

9.2.3  选择剩余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时,应计及供电系统自然漏流的影响,并应选择参数合适的探测器;探测器的报警值宜为300mA~500mA。

9.2.4  具有探测线路故障电弧功能的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其保护线路的长度不宜大于100m。

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设置

9.3.1  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应设置在电缆接头、端子、重点发热部件等部位。

9.3.2  保护对象为1000V及以下的配电线路,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应采用接触式布置。

9.3.3  保护对象为1000V以上的供电线路,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宜选择光栅光纤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光栅光纤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应直接设置在保护对象的表面。

技术支持    金特莱智慧消防
Copyright(C) senlinzhilu &Wood 郑州金特莱电子有限公司
豫ICP备160035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