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防水平安委员会对于印收集合展开消防平安“年夜排查年夜整治年夜宣扬年夜培训”专项举动暨顶峰论坛社碰面水灾防控事情计划

时间:2020/12/7 13:57:00 关键词:火灾,城乡建设,消防安全

本文作者:智慧消防营销专家,本文标题:北京市防水平安委员会对于印收集合展开消防平安“年夜排查年夜整治年夜宣扬年夜培训”专项举动暨顶峰论坛社碰面水灾防控事情计划的关照,主要内容是:为贯彻落实《北京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专项行动暨高峰论坛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防安字〔2017〕6号),切实做好高峰论坛召开期间...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专项行动暨高峰论坛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防安字〔2017〕6号),切实做好高峰论坛召开期间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物业管理区域火灾防控工作,以高压态势遏制火灾、火情事故,维护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消防工作形势高度稳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严格贯彻市政府及市防火委有关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万无一失,一失万无”工作标准,严查严治火灾隐患,严管严控火灾风险,提升建筑施工行业、物业管理行业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强化重点时段特殊管控,以高压态势遏制火灾火情事故,确保即日起至高峰论坛召开前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物业管理区域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和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确保高峰论坛召开期间涉及场所视线范围内的施工现场不冒烟、不起火和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火灾形势高度稳定。

  二、组织领导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成立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专项行动暨高峰论坛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王承军副主任任组长,施工安全管理处凌振军处长、物业管理处王玉明处长、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魏吉祥站长、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岳为众主任任副组长,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各集团总公司、各物业服务企业主管领导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

  三、工作时间

  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5月15日高峰论坛闭幕。

  四、工作措施

  (一)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要严格落实以下措施:

  1.逐级消防管理责任落实,明确重点区域、部位、岗位实名制管理人员和针对性措施;

  2.实行“组织制度规范化、标准管理统一化、重点部位警示化、培训演练经常化、检查巡查常态化、消防设施器材标识化”等“六位一体”的标准化管理;

  3.严格用火用电用气管理,电气线路敷设规范,加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4.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畅通;

  5.单位明显位置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栏,重点部位、岗位设置提示警示性标语,每个员工达到“一懂三会”;

  6.消防中控室值班人员熟悉应急处置程序,熟练操作消防设施,每月开展一次消防设施联动测试;

  7.严禁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严禁违章搭建彩钢板建筑,高峰论坛召开期间停止明火作业。

  (二)全市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落实以下措施:

  1.每个楼院实名管理,每日防火巡查;

  2.消防设施器材完好,平房胡同区域、大屋脊筒子楼楼道增配公共消防器材;

  3.疏散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公共区域以及电表箱处不得堆放杂物,严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4.根据居住人群特点、居住环境、生活习惯宣传提示,张贴居民防火公约,设置防火提示、警示牌;

  5.组织居民清理室内可燃杂物,提示检测维护电气线路、用电器具、燃气管路及灶具,引导安装独立火灾报警器和燃气泄露报警器;

  6.对物业区域内的消防站,白天巡查、夜间巡更;

  7.遇有突发紧急情况,及时联系辖区公安消防部门。

  五、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即日起至4月14日)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本企业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量化工作任务,召开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组织所管辖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确保全方位、深层次动员部署好此次专项行动。

  (二)集中攻坚阶段(4月15日至5月11日)

  1.自查自纠

  各施工单位应按照现行有关标准和要求,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火灾隐患排查,并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做到发现一处整改一处,不留死角。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对本单位施工的项目开展至少一次消防安全专项督查,对专项行动开展不力的项目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罚款、撤职等处理。

  各物业服务企业对所管理的物业区域进行相应的火灾隐患排查和专项督查工作。

  2.监督检查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要配合本辖区消防部门,对辖区内的施工现场和物业管理区域开展全面火灾隐患排查,确保在监项目全覆盖,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3.重点抽查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对此次火灾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针对抽查中发现存在火灾隐患严重且整改不力的企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在专项行动期间发生火情、火灾事故的,一律依法暂扣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攻坚决战阶段(5月12日至5月15日)

  各施工单位要安排专人对施工现场火灾防控薄弱环节和重点部位进行看护,落实好高峰论坛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停止一切明火作业,做好施工现场的封闭式管理和劳务人员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要配合本辖区消防部门,对所辖区域特别是涉会场所周边建筑工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确保万无一失。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重点岗位员工、物业保安必须在岗在位,开展不间断巡查,自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单位安排技术人员在消防控制室值守。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紧密围绕北京市“四个中心”的战略定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的组织和落实工作,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层层分解、细化工作任务,督促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圆满完成。

  (二)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

  各单位要坚持边治理防控边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条幅标语、短信等媒体形式,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努力使全体作业人员都能了解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掌握基本的防火灭火技能。

  (三)密切合作,实现执法联动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要加强与乡镇、街道的配合协作,充分借助基层部门开展广泛持续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形成人人关注消防、共筑消防平安的良好局面;要加强与消防部门的执法联动,经常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联合执法,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要责令责任单位整改并移交消防部门进行处罚。

  (四)认真总结,落实信息反馈

  各单位要加强情况信息收集汇总,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工作情况。5月15日前,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要在每周五上午10时前填报《周工作统计表》(表一、表二);5月16日前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各集团公司要上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建筑施工领域信息报送联系人:于剑;联系方式:59958845;邮箱:[email protected]

  物业服务领域信息报送联系人:张帆;联系方式:59958533,邮箱:[email protected])

  

建筑施工领域周工作情况统计表(表一)

 

填报单位:       区住建委    填报人:           联系方式(手机):             审核人:         

统计项

带队检查领导(名)

出动检查组(个)

检查工地(项)

整改隐患(处)

记分(分)

责令停工(项)

教育培训(人)

本周








累计








 

 

 

附件2:物业管理区域火灾防控工作周工作情况统计表(表二)

 

填报单位:     区住建委(房管局)填报人:         联系方式(手机):           审核人:        

统计项

带队检查领导(名)

出动检查组(个)

检查物业项目(个)

整改隐患(处)

罚款(万)

宣传落实物业项目(个)

教育培训(人)

本周








累计








 

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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